2021年12月3日,唐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的年度食物安全抽检触及唐河县爱琴海中西时髦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现将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一、案子基本状况。2021年12月3日,唐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对当事人在运营中运用的“小碗、大碗、圆盘、方盘”进行食物安全监督抽检,查验根据成果得出当事人所运用的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食物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2021年12月24日,向唐河爱琴海中西时髦餐厅送达了编号为;NO:47方盘查验陈说;NO:F48的圆盘查验陈说;NO:49大碗的查验陈说;NO:50小碗的查验陈说,并奉告其查验定论,当事人对检测成果无异议,并由仝允欣签收。
二、原因排查状况。经排查得出,导致其不合格原由于:食物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不力。
三、行政处分状况。该案于2022年1月7日立案, 2022年4月13日查询完结。2022年4月25日,唐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唐市监罚告【2022】食48号《唐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奉告书》,依法奉告了当事人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根据及处分内容,并奉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说、申辩的权力,当事人签收后未向唐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陈说、申辩定见。
当事人运用不合格食物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则,追究其行政违法职责。考虑到在本案查询期间,当事人能自动合作商场监督管理部门案子查询,活跃供给相关依据,不合格农产品数量较小,违法来得到的较小。鉴于此,唐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从轻行政处分,兼并处分如下:
四、整改复查状况。当事人严格履行食物安全出产管理制度,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